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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锦州医科大学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0-03-3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选〔2020〕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20号)等通知,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安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110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8500人。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资助期限为6-24个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适合我校研究生申请的类别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选拔对象
我校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学生需经原单位同意)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6.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8.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经导师及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照《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见文后链接)准备申请材料。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补充相关材料。
申请人于2020年4月7日15:00前,将所有报名材料交至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材料中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待公示后行再提交。)
2.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0年4月7日-4月10日期间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申请材料真实性等严格把关,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在《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项目申请表》(附件1)中相应位置审核盖章。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项目申请表》填写要求:该表由申请人填写后,经由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15:00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所有已提交的材料及《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项目申请表》上报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304办公室。
3.学校审批
研究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在2020年4月13日-4月17日期间对申请人资格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拟推荐名单,待其完成后续所有环节后,学校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教育厅。(注:省教育厅受理机构仅受理推选单位统一申报材料,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个人网上报名
经公示的申请人应在4月18日-23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出国留学专栏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要求,选择留学项目及留学身份,认真填报网上信息。
申请人完成网上(http://apply.csc.edu.cn)申报后,需按照《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国内导师推荐信》由我校报送教育厅后统一上传)。如提供的材料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要求: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认真、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栏空。申请人还需准备一份相同内容的《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电子材料。
申请人上交材料及要求:经公示后的申请人,将网上报名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于2020年4月24日15:00前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304办公室。
五、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派出与管理具体见《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六、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通知链接
1.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12
2.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4
3.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5
4.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7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研究生务必在网上报名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2.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该项目将允许其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时间及其他事项见国家留学网相关通知(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07)。
4.特殊时期,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敬请研究生及时关注研究生学院主页及国家留学网相关信息。
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2020年2月29日

相关下载: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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