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政治思想方面
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崇高的理想和远大抱负;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树立高尚的社会主义风尚与品德,严谨的科研道德与科学作风,树立振兴中华的责任感,全心全意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业务方面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 力。经历一项研究工作全过程的训练,做出有新意的研究成果。
能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和写作科技论文,具有初步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学习年限
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硕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4 年。
论文工作进展顺利,成绩突出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二、研究方向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所六个专业设置硕士点:植物学、微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土壤学和森林培育,共 25 个研究方向。
植物学
①生物多样性
②资源植物学
③植物生态学
微生物学
①微生物工程
②微生物生态
③环境微生物学
④微生物分类
生态学
①森林生态学
②林业生态工程
③气候生态学
④农业生态学
⑤景观生态学
⑥污染生态环境工程
⑦化学 生态学
环境科学
①水土环境介质污染诊断与修复
②环境污染化学与生态毒理
③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
土壤学
①土壤物理与节水农业
②土壤植物营养
③土壤生物化学与环境土壤学
④ 土壤生态
森林培育
①天然林培育与管理
②次生林生态系统生态过程与经营
③防护林营造与经营管理
④ 人工用材林培育
三、培养方式
采取系统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入学第一年送研究生院学习基础理论课,回所后在导师指导下学习一门专业课。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充实基础知识、理论和方法,对选择的研究课题领域进行深入调研。通过科学研究与实践,培养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培养计划
硕士生入学一周内,导师应按本所对硕士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学科需要及学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包括:
培养目标和要求,研究方向,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及学分的暂行规定》( 2007.07.05 )执行选课计划,实验技术学习、仪器使用等。
五、课程设置
为拓宽硕士生的知识结构,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硕士学位课程分为公共课,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
硕士公共课:
自然辩证法
硕士学位英语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生态学:
生态学基础
生物数学
生态系统生态学
生态学进展
古生物学
环境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
现代自然地理
地理信息系统
现代区域发展理论与实践
遥感地学分析
化学反应工程
全球气候系统
地学中的常用数理统计方法
粘土矿物及其应用
资源科学纲要
环境与区域管理
植物生理学
微生物学:
微生物学
微生物遗传学
基础分子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生物化学技术理论
微生物细胞与细胞工程专题
生物化学技术理论
抗体工程
生物化学进展
植物体细胞遗传学
进化生物学
酶分子生物学
分子遗传学
纯化与分离科学
生物化学技术理论
生物化学研究技术
土壤学:
生态学基础
土壤物理
土壤化学
土壤调查与分类
田间实验设计与统计方法
农业自然资源
矿物晶体化学
资源科学纲要
地理信息系统
植物生态与地植物学
植物学
生态学基础
植物细胞学与细胞工程
植物生物化学
植物分子生物学
系统与进化植物学
植物基因工程
生物数学
植物生理学
资源科学纲要
环境科学:
环境地球化学
胶体与界面化学
现代环境分析与监测
生态毒理学
环境管理学
环境微生物学
环境水化学
大气化学
土壤环境化学
环境和资源经济学
环境法规与政策
环境微界面化学理论
森林培育:
生态系统模型
天然产物与新药开发
植物化学
六、学位论文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 分为开题,中期考核和论文写作三个阶段。
论文写作符合科学论文的写作格式,条理清晰,达到国内外核心刊物可以接受并发表的水平。
七、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 申请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生,答辩前必须完成学位课考试及论文的全部工作。
2. 在学期间一般应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含已接受)研究论文,或受理发明专利 1 项。
3. 论文经导师审阅并认为符合要求后,经研究生部审核符合答辩规定后,方可安排答辩。
4. 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 答辩委员会名单 。
5.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聘请三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具有副研究员(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务。
6. 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位以上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
7. 每年四月二十日前提交论文,六月三十日前论文答辩工作结束。
8. 论文答辩以所学术活动形式公开举行。
9. 论文答辩委员会就论文是否通过与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0. 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硕士生逐个审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最终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决定,获得全体到会委员半数及以上者方可通过。
11. 每年六月底举行毕业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