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简介
东北财经大学始建于 1952 年,原名为东北财经学院,由东北财政专门学校、东 北银行专门学校、东北计划统计学院及东北人民大学财政信贷系、会计统计系合并 组建,校址在沈阳。其后,东北商业专科学校、东北合作专科学校,东北人民大学 的工业经济专业和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的工业统计、工业会计两个专修科, 并入东北财经学院。1958 年,东北财经学院与沈阳师范学院、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 并,组建辽宁大学。1959 年,原东北财经学院的主体,即计统系与财政系,以及部 门经济专业的一部分教师从辽宁大学迁出,与位于大连的辽宁商学院合并,成立辽 宁财经学院。辽宁财经学院是文革期间全国唯一完整保留的财经类本科高校,1985 年更名为东北财经大学。学校曾由国家高教部、教育部、财政部,东北人民政府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管理。2012 年,东北财经大学成为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 府共建高校。
东北财经大学以“培育卓越财经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致力于人 才培养彰显财经特色,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追求卓越品质,突出引领 作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服务并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为国家、 民族乃至人类做出贡献。
东北财经大学是一所突出经济学、管理学优势和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大学。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 1.6 万余人,其中
全日制本科生近 1 万人;硕士、博士研究生 6000 余人,教职工 1800 余人,其中专
任教师 837 人;博士生导师 179 人,硕士生导师 722 人。在教师中,有****特
聘教授 1 人、讲座教授 4 人,国家“****”领军人才人选 4 人,国家杰出青年
科学基金获得者 1 人,中组部****人选 1 人,第七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
议组成员 3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 人,通过海外院长(中心主任)、特
聘教授(研究员)、客座教授等形式,柔性引进高水平人才 17 人。 东北财经大学坚持学科引领战略,是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在现有各
学科中,财政学、产业经济学、会计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及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国 家级特色重点学科”,数量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 6 个一级学科入选为辽宁省高 等学校一流学科 A 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统计学等传统优势学科均进入全国 A 类学科行列;在教育部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 中,我校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进入全国 A 类行列。
东北财经大学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 5 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 6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 42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
权点(含自主设置 16 个);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
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 9 个一级学科学术
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 71 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 18 个); 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翻译、新闻 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16 个类
别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 20 个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五个学科门类中,学校均具有教授职称
评审权;在已设立的博士点中,学校均具有博士生导师遴选权。 东北财经大学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培养具有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国际视野, 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卓越财经人才。在研究生教育领域,我校在入 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获得提名论文数量在全国财经高校中居于前列。
东北财经大学坚持“顶天立地”的科研工作方针,十分重视科学研究,注重为 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校现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1 个,辽宁省协同 创新中心 1 个,省级以上重点研究机构及科研平台 16 个(其中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 9 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2 个,省级其他类别重点研究机构 4 个),
校级科研机构 33 个,有辽宁省省级创新团队 13 个。出版社是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 位,国家一级出版社。多年来,学校立足科研资源与智力优势,以高水平科研成果 为导向,积极服务地方、区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打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 高水平财经智库。自 2009 以来,学校连续 6 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数 量名列辽宁省高校前列。
东北财经大学早在 20 世纪 80 年代即开始国际交流,于 1994 年启动国际合作办 学,并逐步形成“高标准、国际化”的办学思路。经过二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学校 系统引进国外先进的大学教学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校内外和国内外的教学资源,逐 步实现教学语言国际化、教材选用国际化、课程体系国际化、学生来源国际化、教 师资源国际化、教学管理方式国际化,并不断发展实施交换学生项目、师资交换项 目,开发国际合作科研平台,提升国际化办学质量与水平。截至 2015 年 10 月,学
校已与世界 20 个国家和地区的 102 所高等院校、7 个国际机构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友
好合作关系;有 1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东财萨里国际学院,开展“留学不出国”
的全日制本科与研究生教育;有 6 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双校园模式的中外合作
办学;与美国南缅因州大学共建孔子学院;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 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院校。
东北财经大学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整个校园由主、辅、开发区三个校区构成, 总占地 933.27 亩,总建筑面积 44.8 万平方米。多年来,东北财经大学因校园恬静、 优美,多次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大连市人民政府评为“绿化先进单位”、“优秀花 园式单位”;并被大连市人民政府授予“绿色大学”称号和“大连市青山工程建设 绿化先进单位”称号。学校有 25000 平方米的图书馆,馆藏中、外文书籍 130 万册,
中外期刊 9 万余册。设有电化教育中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拥有电子阅览室和多 个多媒体报告厅、多媒体教学实验室、多媒体语音室。学校还建有卫星地面接收站、 闭路电视系统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我校的综合教学楼(之远楼)面积 28000 平方米,
国际会议厅可承接大型国际会议。研究生教学楼(博学楼)面积为 16000 平方米,
可同时容纳 5000 余名研究生上课。 东北财经大学坚持人才强校、国际化、学科引领、质量提升、特色发展战略,
遵循“博学济世”校训,正向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突出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的发展目标迈进。热忱欢迎勇于攀登财经科学高峰、立志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事业做出卓越贡献的中青年来东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9 年我校共有 18 个学院(中心)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 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 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 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各学院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均为预计数(推免生招生数量不 超过招生计划的 50%),实际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 人数会根据当年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 取人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
同)或 2 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规定的 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不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 业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 “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 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 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 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 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 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 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 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重要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 籍)校验结果并及时更正错误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 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须将认证报告复印件于 10 月 31 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公室,认证报告原件将在复试时审验,请自行保存备查。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以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 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考 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填写的通讯地址、电话等必须在 2019 年 6 月底之前接收录取通知书时仍可使用。 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反或误填 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 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
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等。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 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各类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在网报信息备注里,原件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办理认证 的网址如下:
应届生认证学籍,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往届生认证学历,http://www.chsi.com.cn/xlcx/; 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生申请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http://renzheng.cscse.edu.cn/。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31 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现场确认时间由当地省、市招办确定。
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考试时间:2018 年 12 月 22 日-23 日。 考试地点:由当地省、市招办指定。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 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 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 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试方式
1.全国统一考试: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规定进行考试。
2.单独考试:只招收与我校有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的有关部门推荐的优秀在职 人员(大学本科毕业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
四、学习年限及校区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均在校本部学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学习年限为 2.5 年。 五、录取类别及学费标准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都需要缴纳学费。全日
制学术型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 20000 元/2.5 学年,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8000 元,
第三学年 4000 元。定向就业硕士生还要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六、奖助体系及就业 我校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国
家助学贷款、入学“绿色通道”等各种形式的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择优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每生每年 6000 元,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
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额度为 8000
元、二等奖额度为 4000 元,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评人数的 20%和 30%。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七、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详见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方向名称前虽未标明“(全日 制)”,但都是全日制的专业方向,在网报系统里选择专业方向时,学习方式须选择 “全日制”。外语语种的英语无特别说明均指英语一。考试科目名称前有代码的均 为我校自命题科目,无代码的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
八、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招生章程等各类招生信息,各项通 知均会通过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电话:0411-84710347 传真:0411-8473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