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硕士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应于2010年9月10日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来我校体育馆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研招办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如未经准假逾期10天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党员同学入学时应带好原单位所在城市的市委组织部或与市委组织部同级党委组织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东北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并在介绍信右上角注明考生的录取专业方向和考生编号。
三、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后审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新生户口在辽宁地区的不转,在外地的自愿转;原户口为辽宁省内集体户口的必须转,迁入地名称为东北财经大学。
五、已经参加工作的非定向新生除携带工资关系外,还需带干部调转介绍信;委托培养和定向的新生不需带户口、工资关系和干部调转介绍信,具体情况按协议书要求执行。自筹经费协议书本人签字后,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协议书可在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
六、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新生应按协议书要求交学费。请在2010年8月30日前按规定的标准,将学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本人银行卡中,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至财务处领取缴费发票。自筹经费新生学费可以分两次交,入学时交一半,下一学年开学时再交另一半。专业学位新生的缴费事宜,请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科联系。
七、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每生每年40元,共100元(2.5年)。
八、根据学校的规定,所有入住新生应向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交纳公寓费,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元(4人间),入学报到时先交一年的公寓费;行李费用为410元(自愿购买)。欲住宿的新生,请在2010年8月30日前将第一年住宿费1200元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本人银行卡中。未按时存入住宿费的新生,学校将不再安排其住宿床位。
九、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5张,办理入学手续时用。
十、在规定的报到日期(6:00-18:00),学校在大连火车站、海港码头设有新生接待站,提前报到者,学校不统一安排接待,请自行安排食宿。因故未能乘坐学校接站车的新生,请按以下线路到学校报到:乘火车者由站前乘531路小公共汽车或22、23、406、801、901路公共汽车到东北财经大学站下车。乘船者由码头乘801路公共汽车到东北财经大学站下车。
十一、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邮编:116025;研招办电话: 0411-84710347;专业学位管理科电话:0411-84738816。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