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应于 2009 年 9 月 4 日 凭《录取通知书》来我校 体育馆 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如未经准假逾期 10 天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党员同学入学时应带好原单位所在城市的市委组织部或与市委组织部同级党委组织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 在封皮上注明考生的 录取 专业和考生编号 。原单位在大连市以外地区的,介绍信抬头写大连市委组织部;原单位是大连市辖区内的,抬头直接写东北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三、应届毕业生须携带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后审验。
四、新生户口在辽宁地区的不转,在外地也可以不转;原户口为集体户口的可以转。
五、已经参加工作的非定向新生除携带工资关系外,还需带干部调转介绍信;委托培养和定向的新生不需带户口、工资关系和干部调转介绍信,具体情况按《协议书》要求执行。
六、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新生应按协议书要求交学费。请在 2009 年 8 月 25 日 前 按规定的标准,将学费汇入我校账户。 收款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大连星海支行;账号: 212060050018001342668 ; 注明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方向及考生编号。 汇款以后保留好银行汇款单,在入学报到时凭汇款单开缴费发票。学费可以分两次交,入学时交一半,下一学年开学时再交另一半。自筹经费协议书本人签字后,在入学报到时提交。
七、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办理医疗保险,预计需交费 240 元(保 3 年)。
八、根据学校的规定,所有入住新生应向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交纳公寓费,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1200 元( 4 人间),入学报到时先交一年的公寓费;购买行李者一次性交清行李费 380 元(自愿购买)。欲办理住宿的新生,请于 8 月 15 日前 将本人姓名、性别、录取专业方向、考生编号以及是否住宿情况发送电子邮件至 yuehongtao99@yahoo.cn ,以便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九、新生报到时须交本人免冠一寸照片 5 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十、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学校在大连火车站、海港码头设有新生接待站,提前报到者,学校不统一安排接待。因故未能乘坐学校接站车的新生,请按以下线路到学校报到:乘火车者由站前乘 531 路小公共汽车或 22 、 23 、 406 、 801 、 901 路公共汽车到东北财经大学站下车。乘船者由码头乘 801 路公共汽车到东北财经大学站下车。
十一、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 217 号;邮编: 116025 ;电话: 0411-84710347 。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