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是东北财经大学具有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教学单位。法学院的前身为政治经济法律系(与当时的政教部合在一起,简称政法系),成立于1987年。1990年3月法律系与政教部分开,成为独立的教学单位。1996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我校设立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点。2001年11月,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法学院现下设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五个教学部。
法学院本科设法学专业,包括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两个培养方向。学院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基本的经济理论和部门经济知识,具备能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能力,能胜任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以及从事法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法学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合同法、WTO法律制度等。
法学院现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硕士点。
法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具有丰富教学、科研和实践以及教学管理经验的教职工队伍。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1人,大部分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重点院校。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2人、讲师7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学位的教师9人。他们治学严谨,学识渊博,理论基础深厚,同时,多数教师从事兼职仲裁员、律师以及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等工作,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全院教师还积极从事科研工作,近年来,公开出版教材、专著等50余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360余篇,并承担了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10多项。多年来,法学院为辽宁省和大连市的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在省、市法学界占有很重要的学术地位。2003年8月,法学院被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聘为立法顾问单位。
法学研究所是法学院的下设机构,其职责是紧密联系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的实际,探讨和研究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所出现的法学理论问题,通过承接有关部门的课题、项目和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等形式,开展科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