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及培养模式创新,探索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规律,营造有利于交叉学科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有利于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的机制,培养拔尖 创新型人才,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继续设立“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依托创新创业学院,开展“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相关工作,现就大连理 工大学2016年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招生和复试办法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关报考条件;
2、申请人需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兴趣和意愿;
3、申请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相关专业,第一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初试成绩需满足其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分数要求,并在所有复试学生中排名前50%(如申请人不能查询报考专业复试人数,可先提交申请,由创新创业学院替为查询);
4、满足以上要求的学生可向创新创业学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招生名额
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15名。
三、招生范围
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需满足《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招生专业》(附件1)所列范围,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在附件1中选择与本人所学的本科专业相对应的交叉学科招生专业进行申报。
例如,申请人本科专业为物理学,则该申请人可报考编号为1、2、16、22、28、30号的交叉学科招生专业,在编号对应的交叉学科研究方向开展研究。如 本科专业不在表中所列范围,申请人可在表中选择与本科专业相近的专业进行申报,专家组将依据申报材料决定申请人能否参加复试。
未列举的招生专业不在本年度“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招生范围。
四、招生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招生流程分为三个部分:
1、初审
申请人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2),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考研成绩、创新能力及综合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公布“2016年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复试名单。
2、复试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参加由研究生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采取面试形式,按照交叉学科培养要求综合考查申请人运用知识的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同时参考考生英语能力、研究生初试成绩及申请交叉学科的人数,择优录取。
3、录取
通过复试的候选人将被录取为2016年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以申请人申报的交叉学科招生专业为录取专业,在对应的交叉学科研究方向开展研究工作。
同时,被录取的申请人应签署《大连理工大学攻读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承诺书》,承诺按要求在指定专业完成硕博连读学业,并不再安排参加报考第一志愿的专业复试。
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可继续参加报考第一志愿的专业复试。
五、政策保障
1、我校是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高校之一,从2007年开始实行新的研究生资助办法,建立了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三助”奖学金、单项和专项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奖学金额度大幅提高。
2、录取学生在硕士阶段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学业一等奖学金和助学金,博士阶段根据学校和所在学部相关政策制定奖学金等级。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阶段的培养费由学校承担。
3、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阶段的学籍和日常管理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负责。研究生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交叉学科专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优秀指导教师,为每位录取学生配备一名责任导师和一名合作导师。
4、交叉学科硕博连读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国际交流项目,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参加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类培训资格。
六、申请流程
1、初审
即日起至3月15日17:00,申请人可将电子版《大连理工大学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2)、本科成绩单及考研初试成绩单扫描件(或截图)以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liuyutong@dlut.edu.cn,创新创业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入复试。
2、复试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创新创业学院将在官方网站公布复试时间和复试名单,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研究生院招生办网址:http://gs.dlut.edu.cn/zsbgs/sszs.htm
创新创业学院网址:http://chuangxin.dlut.edu.cn
3、录取
创新创业学院将在复试当日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候选人签署《大连理工大学攻读交叉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承诺书》,并不再参加其他学部(院、部)、校区的复试。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08599
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教楼710室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招生专业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实验学院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