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教结合,推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和科学技术发展,使高等教育更好地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战略需要,教育部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招收联合培 养 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功能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战略合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并能够把握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人才。
二、招生学科(专业)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学工程、工业催化、生物化工、环境工程等双方共有的博士生招生专业。
三、指导方式和导师遴选
联合培养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大连理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突出,学术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联合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其中第一主管导 师对 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它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大连理工大学联合培 养 博士导师招生名单见附件)。
四、招生人数
招收非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16名,其中以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主管导师8名,以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主管导师8名。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作为第一主管导师每年只能招收1名联合培养博士生。此招生计划属于专项计划,不占用博士生导师的正常招生名额。招收非定向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生,导师提供的助研奖学金执行招收第一个博士生的标准。
五、报名
根据第一主管导 师单位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时间要求,在第一主管导师单位报名。第一主管导师一方会同对方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六、初试
初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命题工作由第一主管导师单位确定并统一安排(详见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复试
以联合导师为基础成立的以招生学科(专业)为单位的联合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基本理论和运用基本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造诣和专业能力倾向、学术前沿和学术动态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
八、录取
由招生工作小组综合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初试和复试等主要环节的考查和评价结果,按照择优选拔原则,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分别报请大连理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第一主管导师单位负责发放。
九、入学时间: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