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考生申请和报考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5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脱产培养博士研究生为5年,非脱产培养博士研究生为8年。
三、招生人数
68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选拔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4种选拔方式,分别为:公开招考、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主页的《大连理工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办法》和《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直接攻博研究生仅面向我校基础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08年招收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考条件
公开招考方式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或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正式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我校有关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者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同等学力的考生要求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六、报名日期
我校博士研究生一年分两次报名、两次入学。
春季博士生:2007年9月3日-21日。
秋季博士生:2008年3月3日-21日。
外地考生可以函报,函报截止日期提前一周(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4;
电话:0411—84708338,84706301;传真:0411-84706411;
网址:http://gs.dlut.edu.cn/zs/zsindex/index.asp;E-mail:yjsyzb@dlut.edu.cn
八、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需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寄送)下列材料:
1.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函报者可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或证明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护照或军官证复印件;
3.《大连理工大学二○○八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在招生主页下载);
考生需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函报的考生要求注明所报专业、导师,若考试科目有任选项,必须将选考科目在备注栏内注明(包括专业综合的具体科目),否则将由招办指定考试科目。
4.两份专家推荐书;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6.体格检查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三个月内检查有效);
7.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8.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400元)。
应届硕士毕业生免交第1项材料,但需提交该校研究生院(部、处)开具的何时答辩、何时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入学前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前将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专家评议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才准予报名。
九、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春季博士生:2007年10月。
秋季博士生:2008年 4月。
考试地点为大连理工大学。具体日期、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要加试自然辩证法及一门硕士专业基础课。
初试笔试后要进行复试,即综合面试。
3.考试方法: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的科目要求详见招生简章。专业综合的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由考生所报学院(系)统一安排。
十、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入学时间
春季博士生:2008年3月
秋季博士生:2008年9月
十二、奖学金
我校是教育部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十七所试点高校之一,已从2007年开始实行新的研究生资助办法,建立了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三助”奖学金、单项和专项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所有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享受奖学金,且奖学金额度高于改革前。各学科、专业的奖学金设置情况请咨询招生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