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划线与排序录取方式
实行差额复试。依据学部上线生源情况确定我学部的复试比例为140%(含调剂)。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为满足我学部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按照初试成绩排名在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的140%以内,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夏令营A档的考生达到我校公布的2018年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无需参加复试,可直接进入录取环节。夏令营B档的考生达到我校公布的2018年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可直接进入我学部研究生复试,表现优异者优先录取。
各学科专业的统考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划线与排序录取方式请参考附件1。
复试名单请参考附件2。
二、复试内容及分数
1、笔试
主要是专业课测试,是对本学科(交叉学科的考生还包括对跨学科)考生的专业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测试由学部统一组织实施,委托外语学院教师确定评分标准并评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5分。
外语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时进行,采取考生外语自述、面试专家外语提问的方式进行。口语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生活、学习、爱好、专业特长、理想和志向等方面的自述和提问,满分15分。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和考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面试由学部组织并具体由专家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考核学生专业课程、实验与实践及工程技术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15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在复试期间应组织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问卷方式,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30分。
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内容请参考附件3。
三、复试需携带材料
学部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需携带材料如下:
1、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拟录取考生须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2、 思想政治考核表(应届生由本科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并加盖本科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非应届生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所在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4)(作为复试参考,拟录取考生须提交);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复试时提交,不返还);
4、在学期间各类获奖情况证明材料(作为复试参考)
四、复试日程安排
具体复试日程安排请参考附件5。
五、复试流程
1、复试(复试率140%)
(1)参加所报考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的复试
(2) 按所参加的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的总成绩分别排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3)公布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的拟录取名单及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的缺额情况。
2、调剂(复试率140%)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流程
(1)申请调剂考生填报《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生校内调剂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学部(院、校区)填写处不允许涂改),并上报校研招办,经校研招办及未录满的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小组按不高于140%的复试率审批同意后,公布申请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申请调剂考生参加未录满的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组织的面试。
(2)接收调剂考生面试的复试小组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并给出面试成绩。
(3)公布申请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
(4)在本学部合格生源全部录取情况下,若依然有缺额,将考虑接收满足我校校内调剂有关要求的考生。
(5)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调剂。
六、录取原则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或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测试缺考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通过复试。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排名和招生计划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通过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6。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注意事项
1、为确保通知到位,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务必于3月18日(周日)前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18.65.123:8080/ksxt/login.aspx(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本人报名时填写的姓名拼音(不区分大小写))确认复试(只需点击“提交确认信息”,其他选项若未确定可暂不选择),未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2、推荐免试生及夏令营A档考生不必参加本次复试,调档函由学部负责寄送。
3、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到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协议书
由于特殊原因想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填写并提交《保留资格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至2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以上表格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
4、需更改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同学,请于5月底-6月初注意查看研究生院招生办网站通知,在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
5、 其他未尽事宜按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执行。
联系方式: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综合实验三号楼301室)
电话:0411-84708101,袁老师
建设工程学部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