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标准及复试方法
一.复试比例
1 : 1.2 ~ 1.3
二.复试分数线
总分 | 外语 | 政治 | 业务课 1 | 业务课 2 | |
理科 | 310 | 45 | 45 | 70 | 70 |
工科 | 315 | 45 | 45 | 70 | 70 |
三 . 考生报到 ( 推免生除外 )
1 . 时间: 2008 年 3 月 25 日上午报到
2 .地点:物理楼 319 房间
3 、审查内容(以下所有证件携带不齐全的考生,将不予报到):
( 1 ) 往届考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准考证或信息采集表。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原件有疑问的,研究生院招生办将会向发证单位核实。
( 2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在学证明(由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或信息采集表。
( 3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 4 )参加复试考生均须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 5 )报考定向、委培硕士生考生报到时须向研究生院招办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少民骨干考生还须提交单位证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 6 )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 2 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 11 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 7 )缴纳复试费 。
备注:所有原件参加面试的时候都要随身携带,每个专业点会进行资格复查。
四 .复试项目
1. 英语听力(满分 15 分)
时间: 2008 年 3 月 25 日 14 : 00-14 : 20
地点:综合楼 603 、 701 、 602 。(请看考场具体安排通知)
小语种听力: 2008 年 3 月 25 日 17 : 30 ,地点:综合楼(俄语 509 房间,日语 510 房间)。
备注:外语听力缺考者没有录取资格。
2. 专业课笔试: ( 满分 100 分 )
时间 : 2008 年 3 月 26 日 上午 8 : 30-10 : 30 ,
地点: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 , 物理楼 322 ,
光学工程专业 , 物理楼 322 房间
理论物理 / 生物物理 / 原子分子物理 / 光学,研教楼 410 房间
等离子体物理 / 凝聚态物理,研教楼 412 房间
备注:考试结束后,在原考场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带 2B 铅笔和橡皮)。
3. 综合面试 ( 满分 215 分,包括外语口语测试 15 分 )
时间: 2008 年 3 月 27 日全天( 8 : 00 开始)
地点:生物物理 / 理论物理 / 原子分子物理专业组,在物理楼 425 房间;
等离子体物理专业组,在物理楼 322 房间;
光学工程专业组,物理学院 418 房间;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组,在物理楼 422 房间;
凝聚态专业组,三束实验室二楼会议室;
光学专业组,物理楼 331 房间
备注 : * 同等学力考生:
除上述复试内容以外,还需要加试两门业务课。
五.复试总成绩及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将其专业课笔试成绩 ( 满分 100) 、综合面试成绩 ( 满分 200) 、外语口试成绩 ( 满分 15) 、外语听力成绩 ( 满分 15) 四项相加,即为考生复试总成绩。
2 . 将考生初试总成绩(满分 500 )与复试总成绩(满分 330 )相加,得到考生总成绩(满分 830 )。
3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 200 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120 分,专业课笔试低于 60 分,外语听力测试缺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及奖学金等级计算方法
1 .录取原则
在报考专业领域内,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决定是否被录取。
2 、奖学金等级计算方法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我院考生享受奖学金资格的原则为:
( 1 ) 本校推免生均有资格享受一等奖学金,其他 985 院校的推免生,其本科综合成绩排名在本校前 20% 的学生均有资格享受一等奖学金,其他推免生有资格享受二等奖学金;
( 2 )参加统考的学生,获取资格的原则为 所选导师的奖学金名额。
七.拟录取公布
2008 年 3 月 28 日在物理与光电学院研究生主页公布拟录取人员名单,奖学金等级及自筹经费学生名单。
八.体检
1 .复试通过考生(含推免生)均需要体检,体检地点为校医院,体检费由校医院负责收 取,体检时间为 2008 年 3 月 28 日上午 8 : 00 , 本校保送生与统考生一同参加体检,外校推免生在本地体检后将结果邮寄到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备注:早晨需要空腹抽血,需要在化验单和胸透单上写明院系、姓名和性别。
九.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必须办理的手续
1. 自筹经费生 : 在学院( 319 房间)签订自筹经费合同书。
2. 保留资格生:需填写“保留资格申请”一式 2 份,本人留存 1 份,交研招办 1 份(国防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并保留资格 2 年)。
3. 校外考生:到学院( 319 房间)领取本人档案的调档函,自行带回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提档。
4. 定向、委培生:到研究生招生办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
5. 领取银行卡: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学院( 319 房间)领取银行卡。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 0411-84708370 ,
email : yym1977@dlut.edu.cn
qq: 443748483
※※凡是参加复试的同学,看到以上复试通知后。必须通过以上联系方式迅速提供反馈信息,我们将不再另行通知。推免生见了此通知,也要回执。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08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