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3月25日至29日
二、复试项目:
1.外语听力测试:共20分钟,满分15分;英语听力测试时间由院(系、部)通知,小语种听力测试为全校统一安排,时间:3月25日下午5:30,地点综合楼:俄语 509 教室,日语510教室。
2.专业综合笔试:共2小时,满分100分;同时进行心理测试,需带2B铅笔和橡皮。
3.综合面试,满分215分(含外语口语测试15分)。
三、体检: 考生通过复试后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时间: 3月24日上午8:15-11:15,下午1:45-4:45,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地点:研究生院会议室
五、复试考生报到手续:
1.往届考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准考证或信息采集表。
2.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在学证明(由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或信息采集表。
3.参加复试考生均须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4. 4.报考定向、委培硕士生考生报到时须向研究生院招办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少民骨干考生还须提交单位证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缴纳复试费 。
六、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须办理的手续:
1.自筹经费生:在学院(系、部)签订自筹经费合同书。
2.保留资格生:需填写“保留资格申请”一式2份,本人留存1份,交研招办1份(国防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并保留资格2年),在研究生招办领取表格。
3.校外考生:到各学院(系、部)领取本人档案的调档函,自行带回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4.定向、委培生:到研究生招生办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
5.领取银行卡: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院(系、部)领取银行卡。
注:各学科专业复试线、复试名单及以上事宜的具体安排请于 3月19日后详见我校各学院(系、部)网站通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