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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一、培养目标及方式:

  1.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2.为优化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设有博士点的学科、专业除招收普通硕士生外还试行硕士、博士连读培养,入学后按硕博连读的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学制一般为5年。招生目录中标有“▲▲”的学科、专业均试行硕、博连读。

  二、学制:2—3年

  下列学院、系所属的学科专业实行二年学制: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数学系、电气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

  三、招生学科、专业:

  2005年我校共有124个学科、专业以及工商管理(MBA)和软件工程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约2600人。软件工程硕士(录取方式为自筹经费培养,培养经费另定)。

  四、招生类别:

  我校2005年招生规模数含非定向和定向培养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和自筹经费生;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计划内、计划外名额。我校积极欢迎设有研究生院的学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报考我校,获得年级前10名者可免复试入学,接受推荐免试具体办法请于2004年9月后网上关注。

  1.定向培养招生服务范围: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及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解放军系统等单位。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采取委托培养方式招生。

  2.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是用人单位推荐、且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对这类考生,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由原单位支付。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和定向单位共同提供;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

  3.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录取执行我校统一录取标准。

  4.定向委培及自筹经费研究生执行我校统一的录取标准。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学校和考生共同承担。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复试期间加试所报考专业本科段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电大、成人教育等“五大”毕业生);

  ②大专毕业工作三年以上,并修完大学本科段11门以上主干课程(必须出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

  ③高等教育自学本科考试至少11门以上课程合格;

  5.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4项者,报名时需交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其他语种应有相当于英语水平四级程度证书),如报名时未获四级证书,应于复试期间补交四级证书。

  6.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否则不予录取;

  六、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14日。

  七、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1.在外地参加报名和考试报考我校2005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照当地省市招办的要求进行报考。

  2.户口不在大连市但需在大连市参加入学考试的人员可在大连市报名,不必提供户籍证明。

  3.在大连市报名并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2005年研究生的考生按照大连市招办规定在网上报名。报名流程:

  (1)具体报名时间及办法请于2004年10月下旬随时关注大连日报通知。

  (2)通过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出有关“考生情况表”,凭校对签字后的考生情况表和其他有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在大连市招办办理摄像等手续。

  (3)要求填写有关报名表格、提供毕业证、英语四级证复印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寄至我校研招办。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在报名时将本人“接收准考证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以身份证姓名为准))详细填写在报名表上,以防邮寄丢失。考生报名时必须准备三个标准5号小信封并填写详细通讯地址,同时贴上邮票(贴3.8元两个(挂号信),0.8元一个),用于寄:(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录取通知书。

  5.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大连理工大学报名和考试。报考时间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八、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政治、外国语(含听力20分)、业务课一(基础课)、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英、日、俄语及数学(一)、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2.初试时间:一般在1月底左右(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05年3月10日后在我校网上公布并可下载,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办法: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采取差额的方式进行复试,以面试为主,原则上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系根据各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确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请于当年3月15日以后到各院系网站查询。

  2.复试报到手续:

  考生报到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英语四级证原件。

  九、其他:

  1.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报名时请写明报考院系及专业,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

  2.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填写“报考院系代码”、“考试科目代码”(即业务课一代码、业务课二代码),请以《大连理工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各院系名称前标注的代码和考试科目名称前标注的代码为准填写。

  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报名,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4.被我校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持学士学位证书报到,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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