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正、公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7年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3月29日至4月1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校纪委或研招办反映情况。经公示无异议且经教育部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能正式获录取。
我校将于5月底—6月中旬向考生寄发《人事档案商调函》及《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按考生报考时填写的本人通讯地址邮寄,考生收到档案商调函后按照要求把档案邮寄到我校。如需修改商调函或录取通知书的接收地址,可将新的接收地址和联系方式发送至研招办电子邮箱。考生也可自行到研招办领取商调函及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请留意本网站通知。
关于人事档案的说明:
1.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规定》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将本人的个人档案转到我校。入学时档案尚未调入我校的考生(定向生除外),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生可不将档案转到我校,定向生是指现为在职人员、读研期间人事关系想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的考生。想保留原工作的在职考生,需在4月25日前将《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邮寄到研招办申请办理定向培养。
3.报考时培养方式填报为非定向的考生,现在如需修改为定向培养,请下载填写《定向培养申请表》(附件2)并发送到研招办电子邮箱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4月20日。同时,须在4月25前将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邮寄到研招办。
4.本校应届考生的学生档案由研招办直接到校大学生就业中心调取,不用考生本人办理。
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电话:0411-86115168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6111234
电子邮件:dawai86111234@163.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甘老师
大连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2017年3月29日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批拟录取名单【普通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