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已结束,现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3月31日-4月14日)。公示期间,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研招办反映。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人事档案仍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全日制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考生的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取类别需更改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于4月10日前将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通过顺丰快递(不要使用其他快递)寄到研招办;否则全日制考生将定向就业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