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要求,按照《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材料与化工类别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26日至4月4日,考生本人对学校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
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4月4日前将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的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yzb@dlnu.edu.cn。
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411-87509383
复核申诉电话:0411-8765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