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是享誉世界的航海名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办学单位之一,是我国航海类院校中唯一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的院校。大连海事大学MPA项目,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专门为政府部门及其它非政府公共机构,特别是交通、港航和海事系统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主要研究方向有:交通行政管理、海事管理、政府治理与领导、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
我校2019年拟面向全国招收180名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具体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两阶段报名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或大连海事大学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 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的相关要求报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在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并按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缴纳报考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12月10日前向我校提供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未能提交材料者将不予准考。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按规定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大连海事大学,代码10151。
学院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及代码 |
考试科目及代码 |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014) |
公共管理 (125200) |
51.交通行政管理 52.海事管理 53.政府治理与领导 54.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
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 2.英语(二)(204)或日语(203)
复试笔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Z19) |
[资格审查]
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
MP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如下:
第一单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满分200分。
第二单元科目:英语二(204)或日语(203),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
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MPA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具体报考情况划定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学习方式及学费]
方式:非全日制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业余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弹性学制2-4年。
学费:2.5万元/年(按2年计,具体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为准)。
[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MPA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经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与撰写工作阶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由大连海事大学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咨询]
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联 系 人:吴老师 杨老师
咨询电话:0411-84723525、84723313、84725272
传真:0411-84724558
通信地址:大连市高新区凌海路1号
邮编:11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