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教学司〔2008〕20号)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7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了做好我校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办法
按照《大连海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执行。
二、名额分配
我校2009年可以接收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总计为153人。各专业接收名额见附表。
三、接收程序
1.前期推荐工作按教务处安排程序进行,获得推荐资格者申报专业。跨学科申报专业者需填写《跨专业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2.获得推荐资格者参加专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3.9月27日上午,各接收专业上报复试结果(将《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报到研究生院。
4.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接收人选名单。
5.公示。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