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与招生规模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部分计划采用普通招考方式招生,2023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专业目录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获得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或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5.除需符合上述1-4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入学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原则上所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如外科、内科等),详见附件2。
②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医师,原则上所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相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如外科、内科等)。
6.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阶段)》)人员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符合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
7.符合附件1中导师备注要求。如导师备注要求为“仅接收全脱产考生”的,申请者须填写《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承诺书》(附件3),有工作单位的申请者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由单位出具《同意全脱产攻读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说明》(附件4,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我校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全部采用函报形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并确保材料齐备。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月6日24:00。
网址:http://yz.chsi.com.cn/,同时加入QQ群(附件12)
(2)网报注意事项
①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仅查询本科学历信息),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②各位考生根据提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各项数据。
③应届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填写“硕士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时,最后学位填写“**硕士”,须分清学位授予是“307理学硕士”、“310医学硕士”(即学术学位)或“31051(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即专业学位)。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在网上报名流程中第四步,填写学历信息时,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填写学位信息时,要求同上。
④填写硕士毕业专业时,务必分清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毕业专业代码区别(专业学位代码第三均为5),例如:外科学,学术学位代码为:100210,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11;
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时,务必按照学位证上名称填写:学术学位一般是专业名称,医学专业学位的学位证书一般是“105100临床医学”。
⑤须正确填写“证书编号”,不可填写“证书序号”;须按照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正确填写毕业时间及学位授予时间,请正确区分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
⑥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仅填写获硕士学位信息,不填写硕士毕业专业信息。
⑦如因学校更名等原因学校选择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后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中没有自己的专业或专业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专业名称(以证书为准)。
⑧网报成功后记录网报流水号,并打印出报名信息简表。
2.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
材料如下:
①网报成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需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和本人签字;
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A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生证复印件;
B往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
C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打印)、学位证复印件;
D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⑤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⑥外国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如报考导师有特殊要求须提供);
⑦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如无评议书,请提供相关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⑧《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并签字,附件5中下载);
⑨《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6中下载);
⑩考生自我评价(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临床能力,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临床技能作出评价,对所报考专业提出研究设想);
⑪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规培证明(附件7);
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所在单位提供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证明(具备中级技术资格考生、应届考生可不提供);
⑭所在单位开具的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明(需写明最高专业技术资格)(附件8);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按照1-14顺序排号整理后邮寄至报考导师所在单位邮寄地址详见附件12(仅接受顺丰),邮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6日,以邮戳日期为准,考生请勿邮寄证书原件。同时将上述材料的PDF版(PDF材料以“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命名,如“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或“3.本科学历、学位材料”;一个材料如为多页,拼在一个PDF中。)压缩后(压缩文件以“普通招考+专业代码+导师+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注意
(1)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
(2)2001年及之前取得毕业证者,学信网无法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
(3)学位证书授予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以前者,须通过学信网办理学位认证。
4.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费用每人80元,由学信网收齐后统一转交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五、考试
1.初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2023年3月18日-3月19日,大连医科大学(具体考场分布详见准考证)。
(2)网上打印准考证:2022年3月上旬,我校将发布“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
(3)考试科目:初试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考试科目。外国语试卷将采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试题”。
(4)初试成绩的发布:待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外国语考试成绩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码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2.复试、录取
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复试、录取信息。
六、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博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要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不需要调转人事档案,但需要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附件9)。考生与委托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而引发纠纷,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均须缴纳学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学费缴纳按照学制收取。
七、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我校将逐步加大博士研究生奖助经费投入力度。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择优评定。
2.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按照奖学金覆盖比例为75%进行奖励。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
1.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10)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11)规定执行。
2.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材料须齐备并符合要求,报名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还。
4.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4)入学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
5.其它相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发布的有关信息。
6.单位代码:10161
7.因疫情原因导致的特殊情况,酌情考虑。本章程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力群
邮箱:d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09房间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44
大医2023博士统考咨询QQ群:41914316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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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7.规培证明.docx】已下载7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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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9.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专业学位).doc】已下载454次
- 附件【10.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已下载274次
- 附件【11.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doc】已下载21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