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拟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应为履行了立项与结项程序的非涉密科技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第五条规定的奖励范围,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查验收。
二、工作安排
本次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将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1.saac.gov.cn)进行。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0月3日前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丛亮
联系电话:18841121575
附件1、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doc
附件2、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doc
附件3、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简表.doc
附件4、推荐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