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 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成果奖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228 号),现就学校 “双一流”建设项目 2021-2022 年度成果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与奖补办法
对 2021-2022 学年(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新 增的高端人才类、科研项目(平台) 类成果实施奖补。
二、主要任务
系统梳理建设项目标志性成果取得情况,主要包括立项建设学科 2021-2022 学年度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请依据辽教发〔2020〕15 号文件附件 2 认真梳理, 于 2022 年 9 月 25 日前在辽宁省 “双一流”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平台上完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新增成果填报工作, 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同时,将《XX 学校“双一流”建设成果汇总表》(样表见附件1 )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相关事项
请各“双一流”建设学科对新增标志性成果进行系统梳理、认真审核、严防漏报、错报、虚报,确保真实准确。
联系人:林晓波、安家璐,电话:13387887352、13998619213, 电子邮箱: kjc@dlpu.edu.cn
附件:XX学校2021-2022学年度“双一流”建设奖补成果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