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按照《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对于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的考生,只能选择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确认,不受应届生、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条件限制。
3.对于提供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的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可参照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条件选择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报考点进行报名确认。
五、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初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九、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十、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1. 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参加复试需符合学校自主划线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5.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十一、录取
1.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5年。
十三、学费及奖助学金待遇
1. 学费拟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具体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①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和农业硕士(专业代码0951)学费10000元/学年;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和翻译硕士(专业代码0551)研究生学费12000元/学年。
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和农业硕士(专业代码0951)学费10000元/学年;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和翻译硕士(专业代码0551)研究生学费12000元/学年。
2.全日制研究生入校后享受6000元/学年的助学金待遇(定向委培生除外)及相应的奖学金政策;非全日制研究生入校后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待遇。
十四、注意事项
1. 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参考材料,我校不负责向考生提供。
2. 考生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 若具体报考事宜如有变动具体以教育部及我校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4. 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招生联系部门:大连海洋大学 研究生学院 招生办公室(综合楼S-311)
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
联系电话:0411-84762665;传真:0411-84762665
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master.dl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