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安全、公平、科学开展我所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落实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将考生和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所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公平公正、客观评价、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思想品德的考察,以确定该考生是否具备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学习的基本条件。
二、组织领导
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审批拟录取名单,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高级专家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另配备秘书1-2人。复试小组主要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明确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在复试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专家在复试过程中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管理。
(三)疫情防控小组
负责复试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我所前期已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并针对突发情况给出指导建议。
(四)复查小组
负责对已录取的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审查。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为保障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我所计划3月下旬开展复试,复试时间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安排并向考生公布。
(三)复试条件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其报考专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
2、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其报考专业《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本所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四)复试资格审查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按照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综合面试考核项目 |
满分分值 |
专业课笔试(声学基础、信号处理任选一门) |
100分 |
外语听说能力 |
100分 |
基础理论知识 |
100分 |
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
100分 |
合计 |
400分 |
专业课笔试由本所自主出题,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学校将在同一时间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下发试题至考生,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作答,并立即拍照上传答卷,未按时上交答卷视为无效。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卷面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
外语考试包括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该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基础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该科目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基础理论知识成绩+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成绩
(七)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由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
2、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3、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4、复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试题,不得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追究行政责任。
(八)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基础理论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考核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复试系统:采用主副两套系统同时进行面试。均为视频会议软件,主系统原则要求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副系统主要用于云监考及备用,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3、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5、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
四、调剂
(一)基本条件
考生应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或法硕联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专业,可以接受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别、领域)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调剂,但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就业的考生)。
调剂考生还须符合培养单位制定的具体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所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体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考生在复试前提供考生所在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开学后,学籍注册前,我所统一再安排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录取
1、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2022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公示和全程监督制度。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时录音录像。对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工作方案及相关要求、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在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可向研招办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他
1、对于因经济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经考生申请,经我所核实后可提供合理资助。有需要的考生须于3月25日前联系我所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逾期未收到申请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2、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5、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复试命题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部(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8、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所将做相应调整。
九、附则
本办法由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招生办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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