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一份;
(3)硕士学历、学位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4)《中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专家推荐书》3份(须报考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推荐人填写并签字,其中一位推荐人必须为申请导师);
(5)中国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6)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7)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体格检查表(体检医院包含二等甲级以上医院、2月内检查有效)。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将本人打印及复印材料按上述顺序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同时,按照纸质版材料顺序,制作一份pdf电子版材料(包含所有纸质材料,按顺序制作为单个pdf文件),pdf包括封面(姓名,毕业院校)、材料目录(与纸质版顺序一致),并将各项材料附在目录页后。
(二)申请办法
请考生于2016年12月22日15:00前上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pdf版材料、excel版基本信息汇总表和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A105),证件(证书)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电子版以“申考制报名+姓名”为文件名发至邮箱gszb@cmu.edu.cn。
请已提交材料的考生以姓名作为验证申请加入QQ群(“医大申考制博士招生” 群号码:191427135)。
五、选拔程序
1.报名:达到申请条件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第四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和公示: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核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科研工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SCI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书等进行综合评议,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200%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3.综合考核
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分为学术水平考核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两部分。
学术水平考核以面试为主,考试为辅,其中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做科研汇报、答辩。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专业知识(20分)、科研和创新能力(30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30分)和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是否合格),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六、录取
1.学校研究生院按照考生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后进行公示。
2.应届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向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3.网上报名:经公示无异议、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者,必须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但不需现场确认。
七、录取类别和学费标准
博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八、助学金政策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九、相关说明
1. 以“申考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中无法达到我校相关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对确实无法继续完成博士研究生学习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及教研室同意、提交学校讨论通过后终止其博士研究生学习。
2. 如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中无法达到我校相关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对确实无法继续完成博士研究生学习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及教研室同意、提交学校讨论通过后终止其博士研究生学习。
3. 申请学位论文要求
“申考制”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前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中国医科大学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或位于中科院JCR分区Q2区及以上。
4.“申考制”申请中有特殊情况,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监督机制
1. 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 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在纪委监督下,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复议考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回复。
校纪检监察电话:024-31939040
校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wjcc@cmu.edu.cn
研究生院接受申诉电话:024-31939465
研究生院接受申诉邮箱:gszb@cm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彭老师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A105房间)
邮编:110122
十一、其他
1.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选拔。
2.如“申考制”与硕博连读考核合格总人数超出导师或科室招生指标,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生入学前没有毕业且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4.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本简章由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招生专业目录
2.申请表
3.专家推荐书
4.政治审查表
5.科研成果汇总表
6. 基本信息汇总表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