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工作是各院系学科发展建设的重要支撑之一。为进一步增强各学院对本院系学科发展规划的统筹力度,加大教研室及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我校于2014年建立起以院系培养条件和培养业绩为基础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体系,在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已经施行。结合在招生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在充分征求各院系、教研室和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已对2016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
2016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体系修订的总体原则是绩效导向,平稳统筹。对比2015年指标分配体系,2016年主要修订如下:
1.指标体系总体分成院系条件和院系业绩两大部分;
2.院系条件中加大了对学科平台即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力度;
3.院系业绩中
(1)加大了对重大课题的分配权重。将80万元以上的重大课题细分为80万,200万,500万和1000万元四个层次,指标分配向经费额度大的重点和重大项目倾斜;
(2)加大了对学术成果产出的分配权重,分配重点向高区、高分的SCI论文产出单位倾斜;在学科培养条件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培养绩效的权重。
(3)加大了对省级优秀论文的分配权重;重点向获得省级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的教研室和导师倾斜。
(4)增加了博士应届毕业生获学位率指标,指标分配向高效率论文产出的教研室和导师倾斜。
4.相对固定临床类院系和非临床类院系的分配比例,继续巩固对基础学科和学术研究的支持力度。
在统计分析近五年的课题和论文数据的基础上,结合近五年的招生指标分布情况,确定2016年非临床类院系招生占总指标30%,临床类院系占总指标70%。
各院系在各自所属的博士招生指标计划内,按照指标分配体系进行计算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院系近五年研究生招生情况和导师比例,对各院系的招生指标进行小幅统筹,在绩效导向的基础上,保证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中国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一级指标 |
一级指标权重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标权重 |
三级指标 |
三级指标权重 |
学术学位指标(324*三级指标权重) |
三级指标数量 |
单位三级指标所占学术学位指标 |
院系条件 |
7.5% |
学科水平 |
5.0% |
国家重点学科与提升学科 |
3.0% |
9.72 |
10 |
0.972 |
辽宁省特色学科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
2.0% |
6.48 |
26 |
0.249231 |
||||
实验室或研究平台 |
2.5% |
国家级 |
1.5% |
4.86 |
9 |
0.54 |
||
省级 |
1.0% |
3.24 |
27 |
0.12 |
||||
院系业绩 |
92.5% |
博士应届毕业生获学位率 |
3.0% |
|
3.0% |
9.72 |
51 |
0.190588 |
导师在研课题(社科类课题标准顺降一级) |
47.0% |
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或经费额度在80万以上的纵向课题 |
37.0% |
119.88 |
420 |
0.285429 |
||
自然基金青年基金或经费额度在40万以上的纵向课题 |
7.5% |
24.3 |
147 |
0.165306 |
||||
T3:省市级纵向课题 |
2.5% |
8.1 |
826 |
0.009806 |
||||
近五年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发表的论著类学术论文 |
36.5% |
1、2区SCI论文(SSCI) |
21.5% |
69.66 |
899 |
0.077486 |
||
3区SCI论文(CSSCI论文) |
8.0% |
25.92 |
1495 |
0.017338 |
||||
4区SCI论文 |
5.0% |
16.2 |
1686 |
0.009609 |
||||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EI |
2.0% |
6.48 |
8306 |
0.00078 |
||||
近五年优秀论文 |
6.0% |
省优博 |
4.0% |
12.96 |
14 |
0.925714 |
||
省优硕 |
2.0% |
6.48 |
28 |
0.231429 |
||||
合计 |
100% |
|
100% |
|
100% |
324 |
|
|
特别说明;
1. 如为共同申报学科或实验平台,牵头科室贡献0.5,其他科室平均共享0.5,选取最高级别,不重复累计。
2. 重大课题:经费在200万以上500万的课题按2个面上项目计数,经费在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课题按3个面上项目计数,经费在1000万以上的课题按4个面上项目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