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及《中国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文件要求,现发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2016年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学位类型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总分 |
外国语/政治 |
业务课 |
学术学位 |
0101 |
伦理学 |
280 |
45 |
54 |
0402 |
心理学 |
320 |
135 |
||
0710 |
生物学 |
285 |
59 |
||
0831 |
生物医学工程 |
265 |
54 |
||
1001 |
基础医学 |
295 |
123 |
||
1002 10100 |
临床医学 |
||||
1003 |
口腔医学 |
||||
1004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
1006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
1007 |
药学 |
||||
1011 |
护理学 |
||||
1204 |
公共管理 |
335 |
68 |
||
专业学位 |
1051 1052 |
临床医学 |
295 |
150 |
|
1052 |
口腔医学 |
||||
1053 |
公共卫生 |
123 |
|||
1054 |
护理 |
||||
1055 |
药学 |
||||
0852 |
生物医学工程 |
265 |
54 |
二、复试名单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差额复试比例为150%。第一志愿生源差额复试须在原报考院系、专业及学位类型进行,不能变更。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复试系统,下载复试通知单等复试材料,按照院系科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复试名单:中国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硕士研究生报名复试系统:硕士研究生报名复试系统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2016硕士分专业分科室招生计划表
四、接收调剂专业
根据我校一志愿生源上线生源上线情况,接收调剂专业及名额信息如下:中国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缺额信息统计表
申请调剂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初试外国语成绩达到50分。
5.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调剂,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基本学制至少为5年。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拟调剂省肿瘤医院,省人民医院以及202医院的考生,请选择第一临床学院相应的拟调剂专业和研究方向,并在调剂报名信息的备用信息1内填写三所医院拟调剂的科室代码和科室名称。
调剂复试报名仅允许填报我校一个拟调剂专业,由于填报多个调剂志愿,造成调剂信息不准确影响调剂复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时程安排
第一志愿复试: 3月18日-23日。
调剂复试:3月24日以后。
六、复试所需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应 届毕业生: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教育部学籍电子信息报告、学生证、个人自述、政治资格审查表(须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 道盖章)、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馆公章)、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
往 届毕业生: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个人自述、政治资格审查表(须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 所在地的街道盖章)、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馆公章)、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执业医师报考条件。如因报考执业医师等客观因素无法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的考生,必须打印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且验证码在有效期内,以便审核。
复试内容等详细信息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