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2022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三)、(四),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认真阅读指南及注意事项,并按指南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要求如下:
一、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按指南要求)1. 关于发布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2022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三)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7261.htm)
2. 关于发布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2022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四)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7262.htm)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内容的课题,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需提供项目研究不产生生物安全风险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供相关生物安全证明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涉及人与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严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申请人提交、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申请人与科研管理部门认真阅读《关于发布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2022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三)》、《关于发布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2022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四)》,按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填写、审核项目,并按时间要求(2022年10月17日)提交申请书。
注意:校部地区项目申请伦理审查,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10天将伦理审查材料报送科研处科技成果评价与转化科,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31939080。科研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