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1月25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立即启动辽宁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
根据目前最新疫情情况,全体职工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每一位职工,建议寒假期间尽量减少外出;
2.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离沈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去人员密集的地方,并请及时向学校医院管理处上报情况;
3.如有疑似感染的情况出现,请及时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并请及时向学校医院管理处上报情况。
中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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