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根据《辽宁省“外专百人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规[2018] 5号)和《辽宁省重点外国专家项目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规[2018] 6号),拟于2018年启动实施辽宁省“外专百人计划”,引进30名左右能够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高精尖外国专家。继续实施辽宁省重点外国专家项目计划,引进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外国专家。对经过评审获批的“外专百人计划”专家和重点外国专家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现就上述两项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外专百人计划
申报人应为拥有外国国籍的专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在外国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3年3月6日之后出生)。2018年在辽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外国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拥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在外国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或专业组织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具备推动企业技术攻关、开发创新产品、提升管理水平和培养高水平人才的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外国创新创业人才。
4.省内各行业领域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重点外国专家项目计划
重点外国专家项目聘请的外国专家人数一般应在2人以上,每名专家2018年在辽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专家团队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专家团队成员专业应相互关联或具有互补性,能够通过协同合作促进工作目标的完成。且申报的重点外国专家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产业、新能源、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需求,引进外国工程技术创新人才和科技产业创新人才,推动突破关键技术,带动高新产业发展。
2.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支持引进各类外国技术创新人才,推动生产工艺和产品设计取得突破。
3.围绕社会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引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对华友好的外国人才,推动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生态环保等行业健康发展。
二、申报材料
(一)外专百人计划
“外专百人计划”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汇总表和申报人附件材料。申报人附件材料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4.海外任职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或论著2至3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
(二)重点外国专家项目计划
重点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和外国专家个人材料,项目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重点计划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外国专家个人材料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4,海外任职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或论著2至3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和奖励证书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一)外国专家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所在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核申报人员填报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二)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类别计划,“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人不重复申报“外专百人计划”。
(三)请各学院于7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综合楼人事处1505室。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左侧封胶装订:包括申报书(申请表)、汇总表和附件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联系邮箱,内容包括申报书(申请表)、汇总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请扫描成1个PDF文件。
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ln.hrss.gov.cn)网站下载。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联系人:刘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邮箱:cmursc@cmu.edu.cn
附件:
1.辽宁省“外专百人计划”申报书
2.辽宁省“外专百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3.辽宁省重点外国专家项目申请表
4.辽宁省重点外国专家项目计划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7月24日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