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十分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第一年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全年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半额学费,覆盖率达到100%。研究生第二年覆盖率达到100%
4、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志愿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2000元/生;
生源奖学金: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以上学校毕业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元/生;
入学成绩奖学金:
报考工学学科,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一次性奖励1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一次性奖励3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分,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18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三本及三本以上学校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无学位证、破格、自考、成人教育、专科等同等学历考生第一年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二年及以后正常参评各类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