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学院名称: 文法学院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参考书目 | 考试大纲 |
641 | 法理学 | 《法理学》(第四 版 ) ,张文 显主 编,高等教育出 版社、北京大学 出版社 2011 年 版。 |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通过重点考察考生法理学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及其运用基础理论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 能力,考察考生对我国法治理论理解与运用能力,了解考生从事法学研究的潜质。 要求考生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运用相关理论 和方法分析、解决法治社会中的实际问题。 二、考试范围 第一编法学导论 第一章法学: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历史;法学与相邻学科;法学的研究方法; 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 第二章法理学概述: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中国法理学;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列宁对马克 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第二编法的本体 第四章法的概念:“法”概念的语义分析;法的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法的作用 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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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法的要素:法的要素释义;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第七章法律体系:法律体系释义;法律部门及其划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第八章权利和义务:历史上的权利观和义务观;权利和义务概念;权利和义务的分
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第九章法律行为:法律行为释义;法律行为的结构;法律行为的分类第十章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
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法律责任释义;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法律责任的承担第十二章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概述;正当法律程序
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十三章法的历史: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第十四章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法律的演进与发展的历史规律;法律继承;法律移
植;法制改革;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第四编法的运行
第十五章法的制定:立法的概念;立法体制;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立法的原则第十六章法的实施:守法;执法;司法 第十七章法律职业:法律职业概述;法律职业的技能;法律职业的伦理;法律职业
制度
第十八章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概说;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 第五编法的价值
第十九章法的价值概述:法的价值释义;法的价值体系;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第二十章法与秩序:秩序的释义;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第二十一章法与自由:自由的释义;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 第二十二章法与效率:效率的释义;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第二十三章法与正义:正义的释义;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第二十四章法与人权:人权的概念;中国的社会主义人权纲领与人权事业;法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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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保护作用
第六编法与社会 第二十五章法与经济:法与生产方式;法与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的原则 第二十六章法与政治:法与政治的一般原理;法与国家;执政党政策与国家法律第二十七章法与文化:法与文化的一般原理;法与道德;法与宗教;法律文化 第二十八章法与法治国家;法治的概念: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与发展;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第二十九章法与和谐社会:和谐与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基本
特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机制三、试题结构(包括考试时间,试题类型等)
1.考试时间为:180 分钟
2. 试题类型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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