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文学与法政学院
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参考书目 | 考试大纲 |
650 | 文艺理论 | 《 文 学理论 教 程》(第四版), 童庆炳,高等教 育出版社,2008 年 11 月版。 | 一、 考试目的和要求 1. 目的:通过学习文学理论掌握文学理论的基本性质和品格,理解文学活动、文学创造、文学作品、 文学消费和接受、文学批评的基本原理和内涵,进而理解和把握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 文学理论,如何吸收西方文艺理论资源等问题。 2. 要求:理解文学理论的性质和形态,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内涵;理解文学活 动的特殊性,以及社会主义时期文学活动的特点;理解并掌握文学创造的基本过程;掌握不同类型 文学作品的特点和形态;文学风格的特点及审美价值;掌握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特点;理解并 掌握文学批评标准。 二、考试范围 第一章 文学理论的性质和形态/第一节文学理论的性质/第二节文学理论的形态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第二节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 第三章 文学作为活动/第一节活动与文学活动/第二节文学活动的构成/第三节文学活动的发生与发展 第四章 文学活动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第一节文学的含义/第二节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第三节文学 的话语蕴藉属性 第五章 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第一节社会主义时期文学活动的基本属性/第二节社会主义时期文学 活动的价值取向/第三节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文艺的发展和繁荣 第六章 文学创造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第二节文学创造的客体与主体/第三节文学创造的主客体关系 第七章 文学创造过程/第一节文学创造的发生阶段/第二节文学创造的构思阶段/第三节文学创造的物化 |
阶段
第八章 文学创造的价值追求/第一节文学的真实/第二节文学的伦理与情感/第三节美的创造 第九章 文学作品的类型和体裁/第一节文学作品的类型/第二节文学作品的基本体裁
第十章 文学作品的文本层次和文学形象的理想形态/第一节文学作品的文本层次/第二节文学典型/第三 节意境/第四节文学意象
第十一章 叙事性作品/第一节叙事界定/第二节叙述内容/第三节叙述话语/第四节叙述动作 第十二章 抒情性作品/第一节抒情界定/第二节抒情性作品的构成/第三节抒情方式
第十三章 文学风格/第一节风格的诸种观念和思路/第二节风格的定义和内涵/第三节文学风格的类 型与价值/第四节文学风格与文化
第十四章 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第一节文学消费与一般消费/第二节文学接受的文化属性
第十五章 文学接受过程/第一节文学接受的发生/第二节文学接受的发展/第三节文学接受的高潮///
第十六章文学批评/第一节文学批评的价值取向
三、 试题结构
1.名词解释 20% 2.简答题 40% 3.论述题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