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0年普通招考招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二、考核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目录中规定的普通招考初试内容将和复试一起通过网络远程笔试、面试进行考核。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录取分数线划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审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指导学院对复试平台的调试、使用和培训,协调解决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学校成立远程考核工作巡视组,巡视组成员由校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研究生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学院的远程考核工作履行监督职能。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是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题库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制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成立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全力保障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的顺利实施;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巡视本院复试工作及题库建设;成立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设防疫责任人1名;成立技术保障小组,设防疫责任人1名,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复试场地管理、平台的调试、使用和培训,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复试小组
各学院按复试专业(学科)及复试人数成立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按专业组建,一般由不少于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能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教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另设专职秘书不少于2人。招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可以平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专业(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四、考核流程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首页做好目录,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按学院的规定提交。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加盖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应试承诺书扫描件
3.考生本人宣读《诚信应试承诺书》的视频(须不遮五官及耳朵)
4.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上述相应材料原件的电子版通过钉钉平台或指定邮箱上传,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院留存。经审查后,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网络远程考核内容
1.第一阶段:初试
(1)组织形式: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工作部署,各学院组织初试全部采取远程在线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根据学院学科特点和研究型人才培养需要,初试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测试(100分)、外语水平考核(100分)。满分200分。
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为在线双机位闭卷考试,考试时长45分钟。主要内容是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基础课程,侧重考量考核考生对相关科目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上午10:30-11:15
外语考核(满分100分):外语笔试为在线双机位闭卷考试,考试时长45分钟。
考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上午9:00-9:45
2.第二阶段:复试
(1)组织形式:2020年我校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全部采用远程在线复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复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考核(含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组成。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考生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学精神、敬业精神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在远程面试考核时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下午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考核并入复试面试中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仍须加试“自然辩证法”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且同等学力考生政治理论课须及格。
5. 网络远程考核将采用钉钉(DingTalk)、腾讯会议等系统作为考核系统,具体要求和操作见《中国矿业大学2020年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须知》。远程考核时考生须准备好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三)网络远程考核要求
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含考生)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面试考核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考核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参加远程考核前,考生应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20年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须知》,确保相关软硬件符合远程考核条件,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配合学院做好远程考核测试工作。在考核中,须保持紧急联系手机通话畅通。在远程考核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立即与工作人员联系处理。
3. 网上闭卷考试评阅卷以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拍照上传的电子版为准,回寄的纸质版试卷仅做存档。
五、录取
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报考学院专业规定的所有考核环节。各院系按照公布的考核办法,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矿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学院考试相关的内容。考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七、其他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要求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为准。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