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公示名单为拟录取名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要进行学籍学历审核,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请所有拟录取考生提前准备好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各阶段学历均需认证),以便需要时可及时提供。因不能及时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如发生以下情况也将一并取消拟录取资格:
1.政审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经复检仍不合格;
3. 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
4.未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
关于调档、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