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测绘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充分体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研究生入学质量,根据 “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3.4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办法
1、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按专业组建,我院共成立7个专业复试组,分别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含数字矿山与沉陷控制工程)、测绘工程专业型,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含自然地理)、摄影测量与遥感,环境工程(含环境工程专业型),环境科学,土地资源管理。每组由6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
2、参加复试的考生
学院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参加复试人数及招生人数见附件1。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复试被淘汰的考生不能进入专业型研究生复试。
3、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面试,满分为250分。具体如下: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和口语满分30分,具体测试办法由各专业复试组确定;
(3)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2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工作、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专业知识深度与广度、工作实绩、创新能力、人文素养、综合素质及身体状况。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应用型)重点对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4、复试时间、地点
(1)考生4月7日报到、体检,在研究生院办理完手续后到学院第一会议室(南湖校区环测楼A506)报到,交验相关材料。
(2)笔试、外语测试及综合面试安排如下:
复试组 |
笔试 |
面试 |
参加复试的考生 |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
大地测量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5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四层B区空间信息系办公室B410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含数字矿山与沉陷控制工程) |
测绘工程专业型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6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A506 |
测绘工程专业型 |
地信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5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四层B区地理信息系办公室B408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自然地理 |
遥感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6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C410 |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 |
环境工程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6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四层B区环境工程系办公室B409 |
环境工程 (学术型、专业型) |
环境科学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5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四层B区环境科学系办公室B414 |
环境科学 |
土地资源管理 |
4月8日 上午9:00 |
文昌校区教1南106 |
4月9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四层B区土地资源管理系办公室B412 |
土地资源管理 |
二、录取工作
1、研究生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2、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和学业奖学金等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12]24号)和《关于调整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的通知》(中矿大研字[2012]28号)和《环境与测绘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确定。
3、复试成绩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负责人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录取与否、录取类型(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三类)意见,于2013年4月10日下午3点前上交学院。复试材料上交学院保留备查。
5、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3.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复试的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201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学科负责人组成:
组 长:邱慎耕 汪云甲
副组长:冯启言 邓喀中
成 员:张雁秋 郭广礼 吴 侃 闫志刚 汪应宏 王 坚 王守刚
秘 书:刘涛建 蒋冬梅
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2)负责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复试严格按本方案和程序执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和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3)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4)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
四、其他
本办法由环境与测绘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与测绘学院
二O一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1
2013年环境与测绘学院各专业参加复试及录取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 |
复试分数线(总分) |
参加复试人数 |
本次录取人数 |
录取总数 |
070501 |
自然地理学 |
学术型 |
313 |
3 |
2 |
57 |
077601 |
环境科学 |
学术型 |
309 |
12 |
8 |
|
081601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学术型 |
322 |
22 |
15 |
|
081602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学术型 |
325 |
13 |
9 |
|
081603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学术型 |
330 |
13 |
9 |
|
0816Z1 |
数字矿山与沉陷控制工程 |
学术型 |
调剂 |
调剂 |
2 |
|
083002 |
环境工程 |
学术型 |
330 |
10 |
7 |
|
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学术型 |
378 |
7 |
5 |
|
085215 |
测绘工程 |
专业型 |
309 |
14 |
10 |
14 |
085229 |
环境工程 |
专业型 |
316 |
4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