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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矿业大学与淮工联合培养相关说明

中国矿业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3-12-30

关于中国矿业大学与淮工联合培养相关说明
2011-09-17


  
  问题: 关于中国矿业大学与淮工联合培养相关说明

  内容:
  一、经省学位办批准,淮海工学院于2010年始与中国矿业大学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二、培养模式
  (一)从2010年招生开始,中国矿业大学在部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中分配给淮海工学院一定名额,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淮海工学院完成硕士培养过程。
  (二)淮海工学院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的导师遴选标准推选优秀教授,经中国矿业大学聘任为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学籍、毕业与学位授予
  联合培养研究生学籍属于中国矿业大学,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生培养方案在淮海工学院同步培养。符合毕业资格,由中国矿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准予毕业;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由中国矿业大学授予硕士学位。

  四、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基本资助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学校提供的基本生活津贴300元和科研补贴200元(导师负责考核),实际每人每学年可以获得6000元的基本资助。

  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按照矿业大学的标准与模式单独评定
  
  六、参照矿业大学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

  七、设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质量奖学金,对取得优秀成果、学业有成的硕士生给予奖励。
  (一)优秀硕士论文奖: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1000元,省级优秀硕士论文奖励3000元。
  (二)考取博士奖:联合培养研究生毕业后考取博士,学校奖励5000元。

  八、住宿生活条件:为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免费提供研究生专用宿舍,标准为两人一间;学校将为研究生确定合理的基本水电费额度,基本水电费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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