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 州 大 学
2008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简章
一、报考条件
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 3 年以上兽医相关业务实践经验。 2008 年 7 月 31 日前工龄满三年。
二、考试科目和命题要求
(一)考试科目:
1 、英语; 2 、兽医基础课; 3 、兽医专业课。
(二)命题要求 :
英语和兽医专业课由我校组织命题和评卷。兽医专业课命题依据《家畜内科学》(第三版) ( 王建华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 和《家畜传染病学》(第五版)(陈溥言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兽医基础课由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命题,集中阅卷。考试范围分五个部分:动物学、动物生理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兽医临床诊断。考试采用“ 1+2 ”模式,即兽医病理学为必考科目,剩下四个部分由考生任选其中两个部分作答。命题依据《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第二版)(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三、报名
报名时间: 2008 年 8 月 18 日 -9 月12 日 (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址:扬州大学兽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兽医大楼 S505 室),可函报。
报名时所需材料:
( 1 )硕士学位证书、工作证和有效身份证(全部要求为原件)。
( 2 ) 《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表, 点击下载) 一式 2 份。表上应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并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章。
( 3 )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 2 张。
( 4 )报考费 240 元。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1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10 月 25 日 | 10 月 26 日 |
8:30 - 11:30 | / | 兽医基础课 |
14:00 - 17:00 | 英语 | 兽医专业课 |
2 、考试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 W236 教室。
五、收费标准
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培养费每人每学年 10000 元,三年合计 30000 元。培养费可一次性或分学年缴清,中途退学已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论文和答辩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六、培养方式
采用“进校不离岗”、课程阶段相对集中的培养方式。从入学到获得博士学位期限一般为 3-5 年。按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以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其工资、医疗费及生活福利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七、学位授予
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授予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八、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兽医学院联系人:蒋志伟、李玉军;联系电话: 0514-87991418 ;传真: 0514-87972218 。 E-mail: zwjiang@yzu.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 12 号,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办公室,邮编: 225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