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关于2016年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式
选拔部分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师范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落实全省范围内县镇及以下任教学校、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后,前三年边任教边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起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毕业时可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共30名,根据毕业生人数等情况确定,详见附件1。
三、推荐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本科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本科所学专业属以下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推荐条件参照《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扬大研院〔2015〕24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并认真填写《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
2.9月20日前,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遴选。
3.9月28日-10月24日期间(以接收单位公布的截止时间为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可报考单位及专业有:扬州大学教育硕士相关领域(见附件1)。
4.申请者携带《登记表》到培养单位面试,由培养学校签署录取意见并将《登记表》报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5.落实任教学校。“硕师计划”研究生自主与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联系,落实任教学校。2016年6月1日前,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与“硕师计划”研究生签订录用协议书。
对未落实省内县镇及以下任教学校、未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的人员,其“硕师计划”研究生资格自动取消。
6、2016年8月20日前,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填写《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录用情况汇总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报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五、有关政策规定
“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并通过每年度考核者,于2019年到培养学校报到入学。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