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关
各部门:
《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关
附件:《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关
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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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关
学院博士化工程实施以来,学院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及在读博士比例不断加大,师资结构不断完善,学院总体教学科研水平与能力不断提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了更好地发挥博士化工程在学院建设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学院事业的全面发展,特制本补充规定。
一、学院继续支持鼓励40周岁以下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教
二、按照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精神,对
三、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取得学位后,必须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上,积极承担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多出科研成果,为学院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四、学院不再批准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
五、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国内知名
六、对于引进的全日制年轻博士,如因学院发展需要,可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在不脱产的情况下申请进入外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申请进站前需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在站期间应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与科研等任务。
主题词:博士化工程 补充意见 通知
抄 送: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