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9
昨天记者从扬州大学获悉,日前,经扬州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研究生院。扬州大学研究生院下设综合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学位与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教育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等5个办事机构。
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制订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加强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对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参与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统一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基金,合理使用研究生教学和管理人员编制,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