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6
胡吕银,男,江苏高邮人,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长期从事民商法学(特别是物权法学)的研究,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法分析》、《物权法》等着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
目前主持物权法方面的国家社科基金和江苏省政府规划项目各一项。在物权立法过程中,他通过多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有些观点为《物权法》所吸收,从而为物权制度的中国化、现代化作出了贡献。《物权法》通过后,又致力于《物权法》中国化和通俗化的解读,以及《物权法》的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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