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州医学院坐落在素有“五省通衢”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以本科办学开局。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苏北地区乃至整个淮海 经济区医学教育、医疗服务和医学科研的中心,是该地区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特色最为鲜明的一所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占地1200余亩,有20个院系 (部),24个本科专业,分属医学、工学、理学、管理学四个门类。学校现有14所附属医院、5所临床学院。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 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点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1个;新增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6个,“十二五”高 校重点专业(类)4个,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3项,江苏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1个,省优势学科1个,省一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 实验室和科研平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1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优秀学科梯队1个,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 学团队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和“双创团队”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9个。
学 校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临床医学、生物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临床医学、药学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2015年面向全国录取硕士研究生555人,博士研究生8人,目 前在校研究生1500余人。近年来研究生就业率近100%。教职工有5000余人(含直属附院),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近700人,有“****”特聘教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人,江苏特聘教授6人,江苏特聘医学专家6人。
一、2016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生500余人。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基本为2015年实际招生数(新增专业除外),2016年招生人数将有所增加,实际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 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临床检验诊断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医学信息学、临床护理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 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专业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 卫生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临床护理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护理学的考生报考。
6.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目录。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欢迎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详情见徐州医学院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2015 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 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 报 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 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 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应在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3门或4门(生物学的初试科目为4门,其余为3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301-数学一、306-西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二)复试及录取
1.复试名额: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按照1:1.2 – 1:1.5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2.调剂复试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3.复试内容:包括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专业课考试、英语听力及口语、专业英语、业务能力(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与临床技能)等。
(1)专业课考试: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笔试,调剂考生参加调剂专业的考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50分。
(2)英语听力及口语:在面试时由各学科专业组织实施。
(3)专业英语测试:笔试,英译汉,由各学科专业组织实施,满分为50分。
(4)面 试:各学科专业由研究生指导教师5人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给出公正的评价,满分300分。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专业素质和 能力(包括实验或临床操作)、英语听力及口语、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以及心理测试等。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根据报考的学位类型(学术型或专业型),进行 分组复试。
4.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0.5 +复试成绩×0.5[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英语成绩+面试成绩(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各学科专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总成绩,排出名次,按规定时间报研究生学院。
5.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我校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7.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六、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5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写明报考专业代码和名称以及业务课考试的科目代码,并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考生所选研究方向仅供参考,在复试时最终确定导师及研究方向。
2.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各学科专业的加试科目届时可在我校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