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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状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 /2014-06-11

 

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部(院):

接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通知,教指委将于三月底对我校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状况开展书面调研。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同时借此契机,全面、客观和具体了解和梳理我校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研究生培养工作现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为我校的教育硕士发展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请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部(院)就本专业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总结:

一、调研内容

1. 组织管理:本学部(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的管理模式及其运行状况。

2. 培养方案: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在现行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 教师队伍:教育硕士各培养方向教师队伍状况,包括专业教师数量、结构与质量(列出详细信息表),兼职教师的聘任、质量与发挥的作用,指导教师及导师团队的建设情况。

4. 课程教学:

1)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4)选用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5)教学组织方式与学生的学习方式;

4)教学方式改革与创新,特别是案例教学的设计与组织;

6)考核与教学评价的方式以及改革情况;

5. 实践环节。重点考察全日制教育硕士实践能力的培养,包括教育实习与见习的具体安排,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教育实践的组织方式,教育实践的效果,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6. 学位论文:论文的组织,论文的选题,论文的指导,论文的质量。

7. 本部(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经验。

二、材料提交

      请各学部(院)依据调研各项内容,结合本单位教育硕士培养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于318日前,把总结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3#304室)。电子档发送到wanggf@jsnu.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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