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4天平校区食堂、河东学生宿舍区改造(10-16#)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天平校区食堂、河东学生宿舍区改造(10~16#)项目已经学校批准建设,工程所需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天平校区内)
2、工程规模:天平校区食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河东学生宿舍区(10~16#)建筑面积约3400*7=23800平方米
3、工程投资:约600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5、监理服务期限要求:2016/7/20至2016/8/25
6、监理合同估算价:13.20万元
7、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总监业绩和信誉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1 |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建筑工程 | 宿舍 | 13.20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房屋建筑(监理)-Ⅰ组; 房屋建筑(监理)-Ⅱ组; |
8、其他: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总监允许申请标段数:1;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标办法;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标办法 ;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报名总监无在监工程(需提交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如有在监工程,需提交业主同意其他项目再投标的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
10、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 企业业绩、信誉:信誉良好
(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信誉良好
(5)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2下午13:30,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纸质书面材料,不接受邮寄送达等其他送达方式;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高新区科锐路1号,我校行政楼2211室;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22日下午13:30,我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 特别提示
1、苏州高新区以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项目总监必须是核准的),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单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要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人可从http://www.usts.edu.cn(苏州科技大学招标网)网站查阅并获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5、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六、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监理合同价=工程[土建、安装]中标合同价×监理人的中标价(费率);
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至监理合同价的65%;工程审计结算结束,付至工程结算终审价的90%,余款10%,分两年付清。
七、投标费用:标书费贰佰元整,中标服务费伍佰元整。标书费提交标书时缴纳。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高新区科锐路1号,我校行政楼二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传 真:0512-69379122
电 话:0512-69379122
邮 编:215009
E-Mail:ztb@mail.usts.edu.cn
苏州科技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07月16日
20160124天平校区食堂、河东宿舍区改造(10-16#)监理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