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8年3--10月在苏州科技大学三校区举行。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苏州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体育部、校工会
三、竞赛组别和项目设置
(一) 本届运动会设学生组和教工组
1、学生组: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数理学院、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敬文书院、天平学院一队、天平学院二队
2、教工组(以分工会为单位):
机关党群、机关行政、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数理学院、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天平学院、图书馆、后勤
(二) 竞赛项目
学生组: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拔河、跆拳道、竞速舞龙、气排球、健美操。
教工组:田径
四、参加办法及资格
1、凡本校在籍学生身体健康者,可按上述组队报名参加学生组比赛,研究生由所在学院报名参加比赛。
2、凡本校正式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可参加教工甲组比赛;年龄在35—50周岁(含50周岁)的男教工和35—45周岁(含45周岁)的女教工,可参加教工乙组比赛;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男教工和45岁以上女教工,可参加教工丙组比赛。
五、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1、单项录取名次计分办法:学生组每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教工组每项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按名次分乘2计分。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拔河、跆拳道、竞速舞龙、气排球、健美操比赛按名次分乘3计入团体总分。
2、团体总分计分办法:按各队运动员在田径、球类等比赛中各项得分的总和计算。如遇两个队得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学生组取前八名;教工组取前六名。
3、体育道德风尚奖:本次运动会学生组和教工组各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三名。根据各队组织方队入场的精神面貌、集体表演以及运动员在运动会期间英勇顽强的拼搏精神和运动会期间的运动水平、出勤率等综合评定。
六、奖励办法
1、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学生队和教工队颁发奖杯。
2、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学生队和前六名的教工队颁发奖状。
3、运动员破记录者,按项目给予破记录奖。
4、凡获得名次的学生及教工均按项目给予奖励。
七、本规程由苏州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http://notify.usts.edu.cn/news/admin/eweb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
苏州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