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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NSFC地球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_苏州科技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13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地球科学领域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和科技人才培养,地球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18年度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一、定位和资助范围

  应急管理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培养相关的发展战略研究、管理体系研究、学科政策研究、法治建设研究、信息化建设、学术交流、科学传播、数据共享等活动。本次申请的范围仅限于:

  1. 2018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

  2. 2018年度在华举办的面向国际(地区)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

  受经费和资助项目数量限制,不符合上述资助范围的项目不予受理。此外,本次受理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科技活动。

  二、资助期限及资助金额

  2018年度地球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期(执行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资助直接费用为平均强度为15万元/项,拟资助10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

  1. 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 项目申请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 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

  4. 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和主讲教师。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二) 填写申请书。

  1. 申请人须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项目申请书。

  2.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应急管理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管理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D开头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特别提醒,申请书提交日期之前已经结束的科技活动,不得在预算中列支与该活动相关的会议费等支出。

  4. 申请书正文“项目的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中”,应明确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及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境外拟参会人员名单。申请书提交日期之前已经结束的科技活动,研究内容应以与该活动相关的后续战略调研为主。“预期成果”必须包括以所主办科技活动为主题的调研报告,并聚焦科技前沿动态或高端人才培养;需要说明的是,若申请获得资助,调研报告将是结题验收的重要材料。

  (三)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8年4月16日前。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部联系,68097107。

科技产业部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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