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8〕23号)精神(详见附件1),现将我校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资源共享与科技服务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服务机构。对照文件要求,我校可申报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的重大科研设施预研和省学科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1.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
根据我省科技经济发展的需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建,重点支持有关部门、地方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开展有望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设施的筹备调研、预研建设等基础性工作。采用择优组织方式,整合相关科技力量,提出可行性方案,经专家论证,择优支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2、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
突出前沿科学和民生领域,加强原始创新,重点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势科教单位,布局建设3个左右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先支持由国际国内院士等一流创新团队申请组建的重点实验室。
重点支持领域:大数据、先进功能材料、作物基因组学及育种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我省科教单位(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拥有该领域核心技术基础、高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实验室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新建实验室的固定人员须与现有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人员不重复。每个重点 实验室建设期省拨经费资助不超过400万元。
三、时间安排
由于重大科研设施预研和省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需要省市会商,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填报《2018年度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会商项目简表》(见附件2),会商简表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18年2月11日前交至科技产业部产学研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03室),同时将电子稿发zjj@usts.edu.cn邮箱。
联系人:张记江 联系电话:68243720 13584804746。


科技产业部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