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
我校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详附件1)。
2、检查方式
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展、阶段性成果、重要事项变更、经费使用等进行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中期检查表》(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3、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和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报送人文社科处5207室,并将《中期检查表》及《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sroc@usts.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69379163。
人文社科处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