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9月8日 (星期日 ) 8:30-11:30,13:30-16:30
请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录取所在院系请假,请假一般不能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所在学院 |
报到地点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
江枫校区(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研究生新生报到接待处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数理学院、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 |
石湖校区(苏州市科锐路1号)研究生新生报到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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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到需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
2. 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
3. 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 一寸证件照10张;
5. 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1份。
四、缴费:
项目 |
标准 |
备注 |
学费 |
工学、管理学门类:8000元/生.年 |
计划外(委培、自筹)研究生缴纳 |
哲学、历史学、理学门类:5000 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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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8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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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1200元/生·年 |
校内住宿的研究生缴纳,已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不必交纳。 |
医保费 |
100元/生·年 |
非定向、自筹研究生缴纳 |
学校为新生统一制作了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参考学校与银行提供的使用说明在 8月20日之前 将应交费用存入此卡。
五、注意事项:
1. 9月8日我校在火车站、汽车北站、汽车南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2. 生活用品(含床上用品)自备。
3. 应届生的档案应于8月1日前寄到我校研招办。
4. 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介绍信抬头写“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去向写“苏州科技学院”(可参照介绍信样本),入学后将介绍信交所在院系,由院系统一交我校研究生党工委办理,定向、委培研究生,须将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转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团员应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我校团委,入学后由研究生团工委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 江苏省教育厅规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入学校的,务必在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所在院系,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9月30日后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毕业前在校户口不得随意迁出。苏州大市籍的新生入学时一律不迁移户口(本校应届生升研究生,在校户口统一办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要注意迁入地址为苏州高新区苏州科技学院,《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备注栏请注明身高、血型等内容。《户口迁移证》涂改无效。
6. 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作为新生入学时必备材料之一,请务必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的填写(一式两份),此表需由新生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核实盖章(三选其一即可)。
7. 新生中如果有家庭经济困难,即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c.usts.edu.cn/news/list.asp?id=1043)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如实填写,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该表须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并于开学报到时一并上交。认定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8. 新生正式入学三个月后请登录<http://xjxl.chsi.com.cn/>网址查询并核对自己的学籍信息,如果网上查不到自己的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研究生部培养与学位科联系(0512—69379082)。
9.随录取通知发放的工行卡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发放生活补贴(即普通奖学金)之用,请在读研期间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遗失请立即到工行挂失并联系研究生部管理科0512-69379085。
10.有关入学报到、课程安排等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