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以及《苏州科技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重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二、基本原则
1、择优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3)×40%),择优录取。
2、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本学科将优先录取。
3、师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将根据导师基本情况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导师也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选择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三、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二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抽签确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顺序。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按苏州科技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专业 | 笔试科目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经济学 |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从准确性、流利度、得体性、创造性四个方面评分。
成绩记载方式为50、45、40、35……,各档差为5分,满分为50分。
3、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赋分的平均分。
成绩记载方式为100、95、90、85、80……,各档差为5分。
每位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提交书面材料见我校复试通知书要求。
六、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苏州科技学科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0512-68418413
E-mail:ranyh@mail.usts.edu.cn
商学院
2013.4.9